各单位:
根据《老伟德官网网站首页下载修缮工程管理办法》(浙伟德国际英国〔2021〕41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为做好学校修缮工程项目立项工作,确保有序推进2023年修缮工程项目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修缮工程基本范畴
学校修缮工程是指单项工程造价在5万元及以上并列入年度修缮工程计划的工程项目。修缮工程实施范围包含:(一)学校教学科研及辅助用房、行政办公用房、学生宿舍、教职员工集体宿舍、人才周转房等建筑物的维修及改建工程;(二)运动场、道路、绿化、景观等校园基础设施维修及改建工程;(三)水、电、气(汽)管网、空调、电梯的维修及改建工程。
5万元以内的维修项目纳入学校零星维修范围,由公共事务管理处管理。
二、学校修缮工程立项方式
修缮工程分为集中立项和分散立项。
分散立项:自主理财单位(学院、直属研究机构、容大后勤集团、资产经营公司等)使用的用房的修缮需求通过分散立项方式申报;
集中立项:学校校级承担管理维护责任的公共基础设施及其他用房修缮需求通过集中立项方式申报。
三、学校修缮工程立项程序
图书馆、体军部、机关部门及机关直属单位等非自主理财单位负责提出本部门(单位)所属业务用房(办公用房除外)设施的修缮申请;
容大后勤集团负责提出的本单位的修缮申请,并由公共事务管理处审核;
学校承担管理维护责任的教学实验用房相关附属设施由用户单位提出修缮申请并报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审核;
其他由校级承担管理维护责任的公共基础设施及其他用房修缮需求均由公共事务管理处负责提出修缮申请。
四、报送时间及要求
请各单位结合实际工作,对修缮工程立项项目做好充分的论证,提出精准的修缮需求和合理的项目预算,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送。
(一)各单位根据2023年修缮工程立项的需要,在11月25日前通过校园工程管理系统报送2023年修缮工程申请项目(具体详见附件2),并将纸质稿签章后交至相应职能部门。校园建设处:机械楼B716;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机械楼A717;公共事务管理处:机械楼B712。
(二)职能部门审核各单位提交的申请表,并汇总由本部门直接申报的立项项目,于12月6日前完成系统内审批及申报,同时将纸质稿签字盖章后交至校园建设处(机械楼B716)。相关职能部门请做好协调和审核工作,共同做好此次项目的申报,逾期不再纳入2023年修缮工程立项计划。
(三)业务咨询服务
校园建设处联系人:董超 88320545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联系人:娄军 88320541
公共事务管理处联系人:徐红军 88320616